家情趣用品樂福南充店。
  11月12日,家樂福南充店經理劉冰突然昏倒在辦公室;12月4日,經過21天治療後,搶救無效死亡。辦公室昏倒21天后死亡是否屬於工傷?企業開店應該台北港式飲茶何種標準對員工的意外死亡進行處理?昨日,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對此進行了多方探訪。
  南充突發疾病
  48小時內死亡認定室內設計為工傷
  記者致電南充市人社局醫療工傷生育科楊明,“關於職工在上班時間死亡 是否能認定工傷,工傷保險條例有花店明確的規定,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,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可以認定工傷。”楊明說,死亡時間則以醫院出示的死亡通知書上面的時間為標準,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則不能認定為工傷死亡。
  記者打探
  死者的遺西裝體已經火化
  家樂福南充店位於南充市城區繁華的文化路,得益時代廣場下麵,是一個地下超市,距離川北醫學院附屬醫院不到100米,重新改造的文化路剛剛通車。昨日記者來到家樂福超市,超市裡一片忙碌的狀態,似乎並未受到經理意外死亡事件的影響。
  在與超市工作人員說明來意後,專門從成都趕來處理此事的家樂福中國西區副總經理、西區公共事務總監張某告訴記者,目前劉冰的遺體已經火化,超市方正在和劉冰的家屬協商處理其後事。在張某的帶領下,記者沿著超市內一條堆滿貨物的員工通道,來到了超市的辦公區,也就是劉冰生前工作的地方。辦公區位於地下負一樓,地面乾凈整潔,辦公室內次序井然,超市工作人員正在忙碌著各自的事情。
  員工回憶
   發現經理倒在辦公室
  在辦公區的小會議室里,記者要求採訪事發當天在場的工作人員,卻被告知“這兩位員工不在南充”。隨後,記者想要通過電話採訪這兩位第一目擊者,被張某以“這件事現在由我來全權處理”為由拒絕了。隨後,張某叫來另外一位員工,據這位員工回憶,事發當時她並不在現場,是現場兩位員工給她打電話說,5點過打開劉冰辦公室的門時,就發現劉冰倒在地上,不省人事。於是,現場兩名員工立即撥打120 ,把劉冰送往北醫學院附屬醫院進行搶救。
  隨後,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員工立即來到劉冰辦公室,拿起劉冰的手機給他的家人打電話。“我先打給他的妻子,電話打不通,又打給他的父親,沒有人接。”該員工告訴記者,因為醫生認定劉冰是腦乾出血,需要立即做手術,而做手術前需要瞭解患者以往的病史,還需要家屬簽字。於是,她前前後後給劉冰的家人打了無數個電話,“直到接近晚上7點,才聯繫上劉經理的弟弟劉波。”
  妻子講述
   中午還和老公視頻聊天
  劉冰的妻子叫劉佳,32歲。她說:“我知道這個事情的時候已經是晚上7點過了,但是我們並沒有授權超市方簽字做手術。”
  從劉佳的講述中,記者瞭解到,劉冰是湖南長沙人,2011年,因工作調動,來到家樂福南充店擔任經理,與妻子結婚不到一年,女兒才5個月大。
  “中午吃飯的時候,老公還在和我們視頻,看女兒吃飯。”回憶起當天的情況,劉佳從包里掏出手機,放著當天與丈夫的微信對話。微信中,記者聽到,已經去世的劉冰說自己很想女兒,想見她們母女倆。
  主治醫生
   死因系腦乾出血
  記者昨日致電劉冰的主治醫生苟醫生,“劉冰因腦乾出血而死亡。”苟醫生說,這種病癥一旦病發,治愈的希望不大。在記者進一步詢問何種原因會引發腦乾出血,以及當時救治現場的情況時,苟醫生以忙碌為由掛掉了電話。
  隨後,記者咨詢專家後得知,高血壓動脈硬化是腦乾出血的主要病因,腦乾出血多由高血壓導致基底動脈中央支破裂引起。往往在數秒到數分鐘內引起昏迷,可立刻昏迷、四肢癱、針尖樣瞳孔,數小時內死亡。
  經理的死亡該如何賠償?
  劉冰家屬與家樂福方在撫慰金上產生了巨大分歧,經過多次協商,直到昨日,雙方尚未達成一致。
  家屬
   死於工傷 索賠至少158萬
  在賠償問題上,雙方產生了分歧。家樂福按照重大疾病的傷亡費用、其他保險對家屬賠償20萬元,而家屬則認為應該按照工傷。“在上班時間,昏死在辦公室里,到去世前都沒有醒過來”,死者家屬表示。
  “超市在負一樓,旁邊就是停車場,辦公室里沒有窗戶,空氣不流通。”劉佳對記者說,“惡劣的工作環境、過大的工作量,導致我老公突然猝死。”“家樂福所在的地方是南充中心商業圈,平常顧客很多,因為修路,對生意多少有些影響。劉冰生前想了許多方法來保持業績,工作壓力也很大。中午忙得都在辦公室吃盒飯。”劉佳說,老公今年41歲,剛有了孩子,身體很健康,沒有任何疾病,對老公的突然死亡感到很震驚。
  劉佳說,如果按照工傷進行賠償,超市方應該賠償158萬元。“但是考慮到母親和女兒,我希望在此基礎上,分別再增加10%。”而對於超市方給出的賠償方式,劉佳表示,“不能接受”。
  超市
   死亡不屬於工傷 為他爭取最高撫慰金
  事情發生後,家樂福公司立即通知了劉冰的家屬,並給其家屬安排住宿。除此之外,每天安排公司員工輪班到醫院進行探望,為了給劉冰提供更好的救治條件,超市方專門把華西醫院的專家接到南充,給劉冰做手術。12月2日,當得知成都有治療的特效藥時,超市方專門派人到成都,趕在下班前買到了藥。前前後後,超市方在劉冰的手術費用、家屬的安頓費用上,共計花了30多萬。
  對於劉冰家屬所說的“未授權超市方代簽字”和無病史這一情況,張某表示,劉冰的弟弟劉波曾授權超市方代替他們簽字,要求立即給劉冰做手術,併在做手術前告訴他們,劉冰有高血壓。
  “由於劉冰是湖南長沙人,第二天我們就到長沙社保局進行了工傷備案。”張某說,按照《工傷保險條例》的規定,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,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,屬於工傷範疇;48小時之外的,不屬於工傷範疇。“但是劉冰是我們公司的老員工,考慮到他家裡的實際情況,我們會為他爭取最高撫慰金。”
 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 錢雙 張肇婷 攝影報道  (原標題:超市經理辦公室昏倒 21天后不治身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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